金安区针对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,每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带来极大危害的实际,着力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实行“高压严管”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。 该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手续,落实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制度,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,在不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,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,一律不予审批落户,对新建项目,严格落实“三同时”验收制度;强化日常监管,加大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日常监管频次和力度,对已建成或投产的重金属排放企业,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建设了但不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,一律责令停产整顿,限期整改到位;监管措施到位,对该区三家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,明确由环保部门牵头,区工商、公安、农电公司及企业所在地政府、街道等单位部门密切配合执行,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和营业证照,采取断电措施,限期依法拆除生产设备等强制关闭措施。 |